![]() |
【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3-07-30 浏览:1354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决定于8月31日之前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请各律师事务所根据该通知的附件: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标准细则,于7月31日之前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材料备查。
附件: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标准细则
市司法局律管科
2013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