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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7-03-31 浏览:2821
市律协寿县、凤台县联络组,市直及区属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淮南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经研究决定,并报市司法局批准,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拟于2017年4月底在淮南召开。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律师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以深化律师改革为契机,以推进协会规范建设为目标,推动我市律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实现美好淮南建设和打造创新型城市作出新贡献。
会议将认真总结第五届律师协会工作,研究第六届律师协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淮南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淮南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稿)。
二、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条件
(一)代表条件
1.在本市连续执业满三年(2014年1月1日之前在本市执业);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3.践行律师职责使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5.在律师执业或律师事务所规范管理中取得突出成效;
6.关心律师事业发展,积极参与公益事业,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二)理事候选人条件
1.本届大会的代表;
2.政治立场坚定,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大局观念和事业心强,议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强;
4.业务精通、勇担社会责任,业内外认可程度高。
5.敢于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热心公益事业,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三、推选代表、理事候选人基本原则及办法
(一)基本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要严格政治条件,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2.依法民主原则。严格按照《律师法》、《淮南市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进行,认真听取广大律师的意见,做到程序公正、条件公开、结果公开。
3.代表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原则。人选应该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综合考虑城镇区域分布、执业机构组织类型、性别与年龄结构、合伙人与非合伙人身份结构、执业律师类型、政治面貌等多种因素。
(二)推选办法
1.代表推选
1).代表人数原则上按4比1比例确定(见附件1);各推选单位推选的代表中党员比例不低于50%,女律师及青年律师要有一定比例。
2).寿县、凤台县的律师代表由市律协寿县联络组、凤台县联络组在县司法局党组的领导下组织推选产生。
3).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的代表及理事候选人由筹备领导小组确定,其中公职律师代表2人,法援律师代表5人。
2.理事候选人的推选
1).理事候选人原则上根据各所各地区(凤台县、寿县)律师人数按比例确定(名额分配见附件1)。
2).法援律师推荐2名理事候选人,由筹备小组确定。
特邀代表由市司法局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县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负责同志、律师管理股负责同志等人组成。
根据本会章程的规定,每届理事会中连任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会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各单位在推举过程中应注意理事候选人更新。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严格按本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地(单位)代表、理事候选人的推选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选、公示,确保推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理事候选人。
(二)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推选时间为: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至4月7日(7日前务必将推选人员名单及报告等报市律协秘书处)。
(三)推选人员均须填报《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见附件2)。
(四)推选时需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单位律师总人数、代表人数,代表中男女代表人数、党员、非党员人数、民主党派等情况。
(五)各地务必于4月7日前向本律协秘书处报送以下书面、电子材料:
1.关于推荐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理事候选人的报告;
2. 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一览表(见附件2);
3. 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
4. 淮南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简介(见附件4);
上述材料须同时报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代表登记表照片处须按要求粘贴电子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小于1M)。
(六)大会正式召开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筹备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崔 健 韦君临
电 话:2795017 6644553
邮箱:792458328@qq.com
淮南市律师协会
2017年 3月31日
附件: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