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凤台县联络组、谢家集区、八公山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省律协制定了《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全省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推进行业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现将省律协《关于招募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并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有关资料报送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韦君临
联系电话:0554-6644553
邮箱:792458328@qq.com
附件: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招募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的通知》
淮南市律师协会
2015年1月20日
各市律师协会,广德县、宿松县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全国律协《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律协制定了《安徽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旨在加强全省青年律师人才培养工作,推进行业高层次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现就招募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且在我省连续执业二年以上,条件特别突出的,可不受执业经历限制。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执业纪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具有社会公信度,声誉良好。
3.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在律师业务领域拥有专长或业绩突出。
二、申请方式与材料
申请方式分为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具体方式如下:
1.自荐。自荐律师填写相关材料并经所在事务所签署意见后,报至省律协。
2.推荐。市(县)律师协会可以统一填写所推荐律师的相关材料后,报送至省律协。
省直所直接填写推荐材料报送至省律协秘书处。
(三)推荐(自荐)提交材料:
1.省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库推荐(自荐)表;
2.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有关受表彰获奖证书或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职称和学历等证明复印件;
5.律师业务领域专长或业绩突出的证明材料;
6.其他相关材料。
推荐(自荐)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书面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或自荐个人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的处分。
所有材料按A4标准纸规格装订,装订顺序如上述提交材料顺序,同时要有封面及目录。
三、时间安排
(一)推荐(自荐)
1月31日前,各市律师协会、直管县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相关单位或者自我推荐的律师将材料报送至省律协秘书处。
(二)初审
2月28日前,省律协对报送材料完成初审;
(三)测评
3月15日前,通过审核评议,省律协最终确定进入青年律师人才库的人选。
(四)公示
3月31日前,在安徽律师网上公示首批省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库成员名单。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组织落实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领会工作意义,准确把握通知内容,精心组织报名,把握好工作节奏,按时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二)注重宣传
青年律师人才库的是省律协青年律师培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扶植青年律师发展、构建青年律师成才机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向广大律师积极宣传本项工作意义,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积极营造行业健康向上的发展态势,同时保证青年律师人才库充足的后备人选。
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省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贾明桂 刘变花
联系电话:0551-62643016,62643638;传真:0551-62643139
邮箱:ahlxhyb@163.com
二〇一五年一月四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