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律师网在线咨询系统


        

 咨询者姓名:陈先生 咨询时间:2012-5-3 10:29:24电话:邮件:主页:http://IP:125.39.171.2** [第652楼]

本人在国企工作并且通过了2011年的司法考试,现在想找律所实习,请问是不是一定要把原工作辞掉呢?

律师回复:
关于律师实习的具体手续,可向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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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吴庆芝 咨询时间:2012-4-26 11:43:34电话:13205549055邮件:主页:http://IP:112.123.192.1** [第651楼]

我在泉山湖买了一套房 首付已经付了10万元 现在因为家里发生一些事情 导致现在经济困难无法承受按揭贷款压力 故无法支付剩余款项 现想退房但是物业要扣三万元定金 及首付款的违约金 共计扣3万多元 我想咨询一下 只单方面解除合同违约金应该怎么赔付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违约金的数额,首先应根据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当然,如果认为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适当减少。按照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咨询者姓名:朱传武 咨询时间:2012-4-11 21:29:02电话:18715541995邮件:主页:http://IP:117.69.54** [第650楼]

您好,我想找律师。一个亲戚因团伙盗窃摩托车被捕,他是从犯,涉案金额两万八千块,另外参与打架斗殴一次,如果愿意赔偿和罚款共计四万多的金额,找你做辩护律师,最少判刑几年?谢谢,电话联系我。

律师回复:
律师在未充分了解案情的情况下,不宜对具体量刑做出判断。建议你可以当面咨询律师。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咨询者姓名:吴女士 咨询时间:2012-2-7 15:06:01电话:15327365143邮件:sophiawu100@163.com主页:http://IP:114.160.71.1** [第649楼]

如果去一家教育机构去咨询培训,却因为不好意思拒绝销售人员的盛情推销,掏了定金(订金)500元,教学培训费用是7500元,现在不是很明确还想考虑,是否可以索要回来我所交的学费?

律师回复:
根据介绍的情况,若你交纳的500元系定金,因你自己的原因不愿参加培训的,培训机构可以不退还定金;若你未实际参加培训,可以要求培训机构退还相应的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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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淮子 咨询时间:2012-1-12 15:31:00电话:邮件:主页:http://IP:58.209.216.2** [第648楼]

律师你好,10年8月份出售一套房,买方当时付了一半房款,并口头承诺年底付一部分房款,可后来一直没有付,到了11年8月份说是付余下部分房款,并让我回去过户,当时没有签协议,我于10月份回去过户,当时谈协议时是说税费由买方承担,但在过户当天他以我有两套房为由说是要收4%的契税,让我承担税费,后来房子没有过户成,我现在想收回房产,但在过户时签定了一个假合同,在买房手中,而且房子已经装修了。我想咨询一下如果想收回房屋可以吗?装修费用法院会按什么标准判呢

律师回复:
1、若要解除双方已经部分履行的买卖合同,应有充分的理由和依据,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2、装修费用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委托估价鉴定机构进行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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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王女士 咨询时间:2011-12-20 21:50:12电话:邮件:主页:http://IP:117.57.238.2** [第647楼]

我老公由于长期吸毒且戒了多次还在复吸,我于今年7月份委托一名律师起诉离婚,到目前为止律师一直声称对方不去法院拿传票叫我先撤诉等过3个月以后再起诉离婚就好办了,请问,她这样做可有道理?再起诉的时候对方任然不去拿传票,法院就能直接判吗?我怎么感觉这个律师在想法子挣我的诉讼费,由于老公吸毒我已经一贫如洗,为离婚的事我已经缴了2800元,这个律师打算再让我缴一次钱才肯真正帮忙办理吗?

律师回复:
律师费用的支付数额及委托期限,应根据你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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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考生 咨询时间:2011-12-1 20:53:09电话:邮件:主页:http://IP:112.122.198.1** [第646楼]

淮南市是不是取消了司法考试考点 考生到蚌埠考区考试

律师回复:
司法考试的考区、考点的分布和安排,由省司法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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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邱先生 咨询时间:2011-11-12 15:40:26电话:15305549559邮件:15305549559@189.cn主页:http://IP:218.22.164.1** [第645楼]

我前期和一个私人协商对我房子进行装修,后来看到对方报的材料不是很好材料,我现在不同意让他装修了,但前期我预支了3.5万元给他,现在能要回来吗,装修一直没有开工,也没有签定正式合同,请律师帮忙解答,谢谢。

律师回复:
可以解除协议。但是,若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赔偿其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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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采矿 咨询时间:2011-11-8 20:55:04电话:15835233176邮件:1027279866@qq.com主页:http://IP:124.167.189** [第644楼]

老师您好!我已经跟一单位签了就业协议书了,现在手里还有其他同学的一份协议是否能签下一家公司?签了以后再打算毁约!

律师回复:
就业协议依法签订后对签约各方具有约束力。随意毁约的行为将承担违约责任。签约方包括毕业生,应本着诚信、审慎的态度签订并履行就业协议。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咨询者姓名:周女士 咨询时间:2011-10-22 21:47:30电话:邮件:1036985630@qq.com主页:http://IP:117.69.46.** [第643楼]

我和一个无营业执照的家装合同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因为一些矛盾现在我已经不想再让这家公司给我干下去了,但是我前期已经交了三万多的费用,现在大概只用了五千块钱,我想把钱要回来但是不想付她违约金,我可不可以以她无家装资质这个判断合同无效,把剩余的钱要回来。

律师回复:
合同是否无效,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并结合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互相返还财产,并且,双方要根据各方的过错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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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赵璨 咨询时间:2011-10-10 12:43:21电话:138855407376邮件:主页:http://IP:220.178.201.** [第642楼]

工伤认定下来了 以前的治疗费用用人单位赔偿吗 以后继续治疗还可以赔偿医疗费吗

律师回复:
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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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重装系统 咨询时间:2011-9-20 10:33:19电话:邮件:主页:http://IP:60.171.34.2** [第641楼]

我于去年在翰城一品购置商品房一处,因为是期房,在购房之处只能通过售房部的沙盘对新房进行了解。但是收到交房通知后,去了小区一看,房屋实际和沙盘中的出入太大,尤其是房体和小区的围墙间隔仅有60CM左右,围墙的高度正好是我家窗台的下沿,给我们以后的生活带来很多安全隐患,别说是小偷,就是个10来岁的孩子也可以轻而易举的从围墙上跨入我家窗台。(沙盘中房屋与小区围墙间隔大约是半个单元的宽度,大约8米左右)

请问律师:
1、实际和沙盘出入这么大,我们该如何在合理、合法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国家有没有关于小区围墙和房屋之间最小间隔的规定?


律师回复:
如果开发商在沙盘中关于楼房与围墙的间距展示的较为明确具体,内容确定,由于这些内容对房屋价格、购房人是否买房产生重大影响,所以对开发商也具有拘束力。开发商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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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者姓名:王艳 咨询时间:2011-9-19 6:37:54电话:18949083553邮件:主页:http://IP:114.107.138.2** [第640楼]

我和老公在08年七月份在网上做点卡生意,被骗了16000元,随后到我老公到淮南网监处报了案。但事情过了这么久了,一点消息也没有,当时从公安局报案也没有接收。我该这么办?当时报案提供的证据也很齐全的

律师回复:
网络诈骗案件,在调查取证、立案侦破上存在较大难度。不过对于涉嫌犯罪,符合立案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依法立案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咨询者姓名:林先生 咨询时间:2011-9-14 9:41:16电话:邮件:主页:http://IP:114.101.255.** [第639楼]

我想问一下 离婚案件 律师代理费是怎么收的?

律师回复:
律师代理离婚诉讼案件,主要根据案件难易程度以及诉讼标的数额等因素,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的律师费计费内容和标准,建议到律师事务所与律师面谈。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咨询者姓名:张兵 咨询时间:2011-9-13 11:05:56电话:13625543434邮件:conan1225@163.com主页:http://IP:58.243.77.1** [第638楼]

律师你好,本人父亲过世留下一处房产,现房产证为我们兄弟3人每人一份
因家庭不和要将房子售出 但其中一人不同意 请问此房在2人同意的情况下 能否将房子售出 谢谢

律师回复:
我国《物权法》九十七条明确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按照该条规定,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有权独立作出处分行为,而无需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条咨询由 金天阳律师所 杨全好 回复,回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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