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视线 >> 诚信档案 >> 处分处罚

淮南市律师协会给予颜凯律师“警告”处分

【 字号   来源:市律师协会发布时间:2021-08-16 浏览:1046

  颜凯律师,男,执业证号:13404202010229755。颜凯律师因存在违规执业问题,2021年7月30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一条、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九)项、《安徽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查处规则》第十四条之规定,淮南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颜凯律师“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周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