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行业视线 >> 诚信档案 >> 处分处罚

淮南市律师协会给予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处分

【 字号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2582

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因擅自在住所外的地方设立办公点、接待室,2017年8月2日,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2017年3月31日起试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淮南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公开谴责”处分。


 

 

(责任编辑:周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