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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律师协会给予安徽淮华律师事务所“警告”处分

【 字号   发布时间:2017-08-14 浏览:2850

安徽淮华律师事务所,因存在未向委托人及时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采取事后补开发票的行为,2017年8月2日,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2017年3月31日起试行)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淮南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安徽淮华律师事务所“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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