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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律师协会给予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警告”处分
【 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市律师协会来源:市律师协会发布时间:2019-09-12 浏览:3223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23404201210169133。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因疏于对执业律师进行管理,2019年9月9日,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处分规则(试行)》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淮南市律师协会决定:给予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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