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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4-03-11 浏览:1497
凤台县司法局、有关区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开展好2014年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根据省厅的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是为了弘扬雷锋精神,引导律师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增强律师的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提升淮南律师形象,打造淮南律师公益品牌的重要工作,是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载体。有关县区司法局和各律师事务所要按照《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皖司通【2013】9号)要求,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工作。
2、创新内容,务求实效。将活动与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律师进社区”、“双向联系”等活动结合起来,不盲目追求形式、不走过场、不搞一阵风,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选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最迫切的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帮扶。要积极创新服务内容和载体,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活动,务必使活动取得实效,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
3、认真总结,加强宣传。除按《安徽省司法厅关于学雷锋律师服务月活动的意见》要求及时填报有关报表外,还应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发现先进人物,及时上报,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加以宣传,让先进典型事件和人物得以涌现,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广大律师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使活动不断深入,影响不断增强,产生积极的社会评价和效果。
联系人:朱珍梅
电话:0554-6612093
2014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