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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常务理事会五届三次会议纪要

【 字号   发布时间:2012-11-19 浏览:1434

  市律协常务理事会五届三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0上午在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会议室举行。

  孙树桐常务副会长受华东升会长的委托主持会议。胡艳丽、张万标、杨全好副会长出席会议,常务理事邓传松、刘献忠、芮成山、李艳、居多韬、穆朝文参加会议。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传军应邀出席会议。秘书长李健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会议通报了协会领导分工:

  华东升会长负责协会全面工作;

  孙树桐常务副会长主持协会日常工作;分管奖惩工作委员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胡艳丽副会长分管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

  张万标副会长分管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杨全好副会长分管青年律师委员会、非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

  二、会议确认提名孙树桐、杨全好为省律协八届理事会候选人。

  三、会议决定设立奖惩工作委员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等五个专门工作委员会;设立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非诉讼法律专业委员会等四个专业委员会。

  四、会议决定:

  孙树桐兼任奖惩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钟仁玖任奖惩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穆朝文任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  艳任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居多韬任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献忠任社会公益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会议决定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在执业律师中采用竞聘方式产生。

  六、会议决定建立协会领导述职制度。协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每年年终应当向理事会述职;常务理事每年年终应当向理事会书面述职,并随机抽取2-3人随同会长一起向理事会述职。秘书处根据本次常务理事会的决定制定具体述职办法。

  七、会议决定组织2013年度春节联欢会,继续举办年度律师业务研讨会。会议讨论通过了春节联欢会筹备方案。

  八、会议讨论了年度主要工作事项的安排。会议审议并同意本年度重大支出事项:

  1、市律师代表大会支出;

  2、律师体检费用;

  3、律师业务研讨会费用;

  4、春节联欢会费用;

  5、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6、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费用。

  会议要求秘书处本着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支出。

  九、会议决定近期市律协与市检察院公诉部门召开座谈会,探讨新刑诉法实施后工作衔接问题。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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