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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2-02-07 浏览:1319
2012年,全市律师培训工作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为主线,不断提高律师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执业律师的工作水平。
一、主要任务
2012年律师培训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提高律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水平,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围绕提高律师服务能力,加强新颁布法律、司法解释和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培训;围绕提高律师基本素养和诚信水平,加强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培训。
二、培训对象
参加培训的对象是全体执业律师和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
三、培训内容
律师培训工作的内容是:(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理论,中央及司法部领导关于律师工作的讲话精神;(二)《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精义以及修改要点述评;(三)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和《公司法》的解释方法;(四)《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五)其他新颁布及修改的法律。
四、时间安排
(一)第一季度安排中央及司法部领导关于律师工作讲话精神的传达,《刑法修正案(八)》的立法精义以及修改要点述评等。
(二)第三季度安排“公司争讼的裁判思维和《公司法》的解释方法”讲座及其他新颁布修改法律讲座等内容。
五、其他事项
本年度培训共安排5个半天合计20学时。与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学时认定有关事项,按照《安徽省律师继续教育培训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六日
报:省厅律管处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