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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实习申请登记和实习教材征订工作的通知

【 字号   发布时间:2011-05-04 浏览:1206

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现开始,请你们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实习规则》)和《安徽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申请登记和实习教材征订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请实习的人员,应当通过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实习申请表》(个人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要完整、连续);
  (二)申请实习人员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
  (三)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四)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非实习地户籍人员应当提交实习地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或暂住证复印件;
  (五) 申请实习人员出具的本人符合《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实习条件的书面承诺;
  (六)申请实习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以及本人能够参加全部实习活动的保证书;
  (七)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为其出具的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
  (八)申请实习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者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曾有工作经历的须出具解除劳动关系或批准辞职的文书或文件。
  拟兼职律师职业的人员申请实习登记的,需提交前款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高等院校法学教师资格证或科研机构的工作证复印件、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人事部门出具的从事法学教
  二、准备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必须将该所以及实习指导老师符合《实习规则》、《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证明报送给市律师协会,律师协会审核后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加盖公章。
  三、根据《实习规则》的规定,实习人员集中培训阶段的教材由全国律师协会负责编写,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本套教材共四册,分别为《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基本规范》,定价26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定价26元;《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定价68元;《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下)》,定价78元,全套教材定价合计198元,按照每位实习人员198元缴纳教材费。
  四、各所对实习人员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杜绝在申报材料上弄虚作假。各所应于5月20日前完成申请材料报送工作,逾期不再办理。
  附:实习申请表、实习协议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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