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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实务培训班的通知

【 字号   发布时间:2011-04-25 浏览:1123

各律师事务所: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始实施,对律师办理房地产拆迁案件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律协决定于4月28日举办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法律实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4月28日全天培训(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培训方式
  通过省司法厅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培训,主会场设在市司法局五楼会议室,分会场设在凤台县司法局。
  三、培训内容
  主题:《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执委、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四、参加人员
  主会场参加人员:市直律师事务所律师
  分会场参加人员:凤台县,八公山、谢家集区律师事务所律师
  五、其他事项
  请律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律师参加培训,本次培训计入学时,请律师携带《律师继续教育培训登录册》参训。
  培训方式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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