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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0-04-28 浏览:1080
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省律协“关于征订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所按时做好2010年度申请律师实习证数量的统计上报工作。实习证数量上报时间为5月4日之前,以律师综合信息系统上报,逾期不再办理。
特此通知
淮南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
关于征订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2010年度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征订工作现已开始,请你们按照本通知以及《安徽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申领、使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皖律协〔2007〕33号)的要求,作好如下工作:
一、本次征订由省律协统一向全国律协负责,各市律协应按照意见要求于2010年5月5日前将本市所需实习证数量书面传真上报省律协(省直所直接向省律协上报)。
二、实习证工本费6元(含邮资、包装费用),各市律协、省直各所在报所需实习证数量时将实习证款项同时交到省律协。
三、各市律协、省直各所申领实习证时,省律协将按照实际人数发放实习证。
联 系 人: 汪静、陈宁
联系电话:0551-2642290、0551-2643093
传 真:0551-2643139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