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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7-02 浏览:1093
一、关于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安徽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全部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并当即发放准考证的方式。
1、安徽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预报名时间为6月10日至25日。
2. 安徽省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全省为7月3日至20日。我市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6—20日。
未能网上报名的人员,可在7月19日——20日两天进行现场网上补报名。
(三)报名地点
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到市司法局六层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已网上预报名的人员,打印提交含有本人信息的报名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关于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6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6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7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7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二)考试地点
合肥市
本须知未尽事宜,见安徽省司法厅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淮南市司法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