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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5-06-23 浏览:1057
一、关于报名
(一)报名时间:2005年7月4日至7月20日,双休日照常报名。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③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⑤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①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
③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④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办法(试行)》第18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及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院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三)报名地点:淮南市司法局六层
(四)报名材料: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通信地址。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可将本人通讯地址准确地填写在两个信封上,以及邮寄准考证和成绩单,如因本人填写错误,导致邮寄无法送达的,责任由应试人员自负。
(五)报名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皖价费[2004]76号文件规定,2005年我省司法考试报名费标准为220元。
二、关于考试
(一)考试时间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7日、18日。具体为:
试卷一:9月17日上午08:30——11:30。
试卷二:9月17日下午14:00——17:00。
试卷三:9月18日上午08:30——11:30。
试卷四:9月18日下午14:00——17:30。
(二)考试内容、方式、科目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分为四份试卷,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总分为600分。
(三)考试地点:合肥市。
(四)试题参考答案异议
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结束后,司法部将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应试人员对试题参考答案有异议的,可自试题、参考答案公布之日起至9月28日期间登录司法部网站,在该网站“2005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异议专区”中提出并说明理由。
淮南市司法局
二○○五年六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