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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7-11-17 浏览:2658
根据《全市法律援助卷宗质量评查的通知》的有关要求,11月11日,市法援中心组织了评选活动,评查小组在全市各法援中心选送的卷宗中,评出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较多、质量较好的承办人。15日,根据评查小组提名的奖励建议人选,市法援中心召集杨全好副会长、余凤祥秘书长、八公山区法援中心李梅、田家庵区法援中心刘静对奖励建议名单进行了合议,并请示市局领导,现将拟获奖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一等奖三人:刘传辉、刘德成、胡焕杰。
二等奖五人:程东霆、盛吉洪、万传禹、张祝梅、王晓兵。
三等奖八人:裴国强、沈盛唯、周宁、邹阳、刘敏、盛祝雁、胡继忠、吴佩玲。
一等奖每人奖励3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
公示期限为11月17日——22日。
如有异议,请与市司法局机关纪委刘献忠联系。
联系电话:2795029,18255486766。
附:评查小组成员名单
2017年11月17日
附:
评查小组成员名单
杨全好(市律协副会长)
余凤祥(市律协秘书长)
穆朝文(市律协常务理事)
李 艳(市律协理事)
陈 姮(市律协六届律师代表)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