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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法厅准予变更行政许可决定书


皖司许决字〔2018〕第540号

【 字号   作者:安徽省司法厅来源:安徽省司法厅发布时间:2018-11-19 浏览:2684

安徽通晓律师事务所等五十六家律师事务所:
  根据司法部提出的“将党的建设写入律师事务所章程”的要求,本机关对你们提出的章程变更申请进行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及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变更。
  请你们所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省政务服务中心司法厅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一、池州市(6家)
  安徽通晓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池律师事务所
  安徽始信律师事务所
  安徽天贵律师事务所
  安徽程千胜律师事务所
  安徽韩德林律师事务所
  二、淮北市(12家)
  安徽华翰律师事务所
  安徽锦相邑律师事务所
  安徽镜远律师事务所
  安徽日月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方律师事务所
  安徽亚星律师事务所
  安徽宏玮律师事务所
  安徽胡铭律师事务所
  安徽许继光律师事务所
  安徽许敬春律师事务所
  三、宿州市(20家)
  安徽序力律师事务所
  安徽汇龙律师事务所
  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
  安徽健翔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友律师事务所
  安徽益友律师事务所
  安徽焕然律师事务所
  安徽陆汝明律师事务所
  安徽杨夫胜律师事务所
  安徽傅常葆律师事务所
  安徽杜文律师事务所
  安徽尊崇律师事务所
  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
  安徽大泽律师事务所
  安徽三联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康律师事务所
  安徽邦建律师事务所
  安徽刘金莲律师事务所
  安徽聂书良律师事务所
  安徽张勇律师事务所
  四、淮南市(18家)
  安徽大潜律师事务所
  安徽法田律师事务所
  安徽冯卫平律师事务所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安徽舜耕山律师事务所
  安徽源则律师事务所
  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
  安徽从法律师事务所
  安徽昌淮律师事务所
  安徽安铎律师事务所
  安徽恩正律师事务所
  安徽寿州律师事务所
  安徽孟德春律师事务所
  安徽淮华律师事务所
  安徽滨阳律师事务所
  安徽永幸律师事务所
  安徽高黎煜律师事务所
  安徽薛杰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司法厅
                                                                  2018年11月15日


  抄送:池州市、淮北市、宿州市、淮南市司法局,安徽省律师协会。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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