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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第四季度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值班表

【 字号   发布时间:2015-09-29 浏览:2444

时 间

律师姓名

所在律师事务所

 电话

10月13日

许  波

安徽舜耕山律师事务所

18955452819

李  磊

安徽舜耕山律师事务所

13505548160

10月20日

杨全好

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

13004005845

任文改

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

13805547270

10月27日

蒋忠新

安徽法戈律师事务所

18905540709

秦海付

安徽法戈律师事务所

15955485962

11月3日

穆朝文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13955409002

夏义娟

安徽衡威律师事务所

13956405167

11月10日

张  庆

安徽竞合律师事务所

13705544643

庞红新

安徽竞合律师事务所

18955402606

11月17日

张万标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13505542919

韩  明

安徽八公律师事务所

13955431961

12月1日

余凤祥

安徽铸志律师事务所

15605540156

邵  建

安徽铸志律师事务所

13309646580

12月8日

陈云峰

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

13004004163

王永忠

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

15955489881

12月15日

万传禹

安徽信智律师事务所

18909643160

曹建平

安徽信智律师事务所

13956433388

11月20日

陆  飞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13063462686

曹  军

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

13004007805

12月22日

李  坤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13705543954

张  松

安徽俊诚律师事务所

18255402469

12月29日

武新春

安徽微商(淮南)律师事务所

13966466496

李  靖

安徽微商(淮南)律师事务所

15955458380

注意事项

    1、参加信访值班的律师,应于值班日当日上午8:15准时进入值班现场,认真提供咨询意见并做好咨询记录。
    2、值班当日去一名律师即可,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值班,应及时与另一位律师联系,不可无故缺席。
    3、如遇信访部门对领导接访日期进行调整,由调整当日值班律师按调整后日期值班;如遇接访日临时取消,当日值班律师轮空,其他律师仍按本值班表执行。
    4、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局律管部门报告。联系电话:6612093 18955435059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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