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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4-10-11 浏览:2108
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执业行为,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司法局律管部门决定于10月31日之前对全市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2014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指标之一,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
时间: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31日。
内容:
一、服从管理方面:能否自觉服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管理,积极参加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遵纪守法方面: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评查,并建立评查档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内容上墙)
三、内部管理方面:基本制度健全,主要制度上墙。包括:统一受案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投诉查处制度、重大事项讨论决定制度、服务收费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内勤人员和实习人员)、重大事件报告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社会公益方面:积极参加涉法信访接待,开展各类公益维权,律师服务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2014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