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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4-07-10 浏览:1679
各律师事务所:
请于2014年7月18日前将本所实习期满并申请考核的实习考核申请材料提交本律师协会:
1、实习人员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实习总结;
2、实习指导律师出具的考评意见;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4、省律师协会颁布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5、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不少于10件诉讼、仲裁或非诉法律事务代理的活动记录、心得体会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其中诉讼案件不少于5件,并附不少于2000字的报告书。
市律师协会
2014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