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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14-03-28 浏览:1506
各律师事务所:
为协助我省律师协会全面了解有关情况,结合现有互助基金制度,建立律师行业针对特困律师捐款的相关制度,请各律师事务所组织本所律师认真填写附件:调查问卷。并于4月3日前将填写好的调查问卷发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
附件:调查问卷
市律师协会
2014年3月28日
调查问卷
姓名: 执业机构:
1.您认为协会设立为特困律师捐款制度是否有必要:( )
A.有必要 B.没有必要
C.可运用现行的互助基金制度予以解决,提高会员缴纳互助金费用标准,从而提高对特困律师的救助标准。(互助基金属专项基金,主要来源于每年不低于10万元的会费划拨和每名律师缴纳的50元互助金)
2.您是否愿意为特困同行捐款:( )
A.愿意 B.不愿意
3.如果您愿意捐款,您觉得下列哪种方式好:( )
A.把款项直接捐给受助对象 B.通过律师协会捐款
4.对捐款组织方式,您觉得下列哪种方式好:( )
A.特定捐款(针对符合条件的特定捐款事项,协会发起捐款倡议,所得款项全部捐给特定的申请人)。
B.常态捐款(即由会员完全自愿自发,且不针对特定对象,没有捐款期限,捐款资金由协会统筹管理,遇有符合申请捐款情形的,由协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发给申请人)
C.前两者相结合。(针对符合条件的特定捐款事项,发起倡议,并建立常态捐款机制,同时设立基金,按申请者家庭经济状况从基金支出。)
5.您对该项制度的建立有何具体建议?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