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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六届全市律师优秀理论调研文章评选获奖论文的通报


淮律协[2011] 6号

【 字号   发布时间:2011-12-01 浏览:2292

各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
  理论是行动的指南,是创新的源泉。开展律师业务理论研究工作是律师协会和律师事务所的重要职责,更是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的有效措施。10余年来,市律师协会坚持不懈地着力做好理论研究工作,坚持一年召开一次律师业务研讨会,并先后开展了5次全市律师优秀理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同时认真选送文章参加省律师论坛,取得了一定成绩。安徽里奇、震一、竞合、金天阳、八公等律师事务所领导重视,积极组织律师撰写文章参加律师业务研讨活动,所内渐形良好的学习氛围。但是就整体而言,我市律师队伍业务理论研究氛围不浓,律师事务所领导重视不够,律师学习自觉性不高,律师理论研究工作成效不大。
  为切实加强律师业务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鼓励和激发广大律师刻苦钻研业务理论的积极性与自觉性,根据《淮南市律师协会优秀理论调研文章奖励、评选办法》[淮律协(2005)2号]文件规定,经评委推选并经市律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评选出第六届全市律师优秀理论调研文章一、二、三等奖及鼓励奖。现将获奖情况通报如下:
  一等奖:
  吴海苗 《浅析律师执业风险及防范》
  杨全好 《论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
  二等奖:
  钟仁玖 《公司治理:企业家的再生产 》 
  张  松 《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法律问题研究》
  居多韬 《律师执业风险与防范之我见》
  樊  超 《论行政听证程序》
  三等奖:
  尹里奇 《中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创新》
  潘  军 《论律师执业赔偿责任》
  谢晓艳 《“钓鱼执法”引发的深思》
  许庆军 《当前律师“执业难”现象成因初探》
  吴  雷 《论交强险的去商业化改革》 
  李  玲 《论<劳动合同法>对劳资利益的平衡》
  谢  辉 《由一起人身损害事故引发对<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项的思考》
  庞红新 《浅谈律师的社会责任》
  鼓励奖:
  张太保 《我国律师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路建恒 《青年律师培养问题探讨》
  李多如 《论城市房屋被拆迁人的现场救济权》
  刘善连 《没有股权何来股东知情权》
  沈国松 《关于我国仲裁司法监督制度的思考》
  段元虎 《试论中小企业劳动合同的管理》        
  王  鹏 《新时期我国安置帮教工作的法治化研究》   
  市律协希望通过全市律师优秀理论调研文章评选活动,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律师业务理论研讨工作,在我市律师队伍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从而促进我市律师队伍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报:省律协,省司法厅律管处,市司法局
  发:市律协凤台县联络组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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