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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淮律协(2010)2号

【 字号   发布时间:2010-05-10 浏览:2132

关于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活动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继续深入开展各项专题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我市律师队伍建设,市律协决定在全市律师队伍中开展“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市律师。各律师事务所应推选1—2名演讲选手。
  二、演讲内容
  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重点结合律师行业职能,以“党在我心中”为主题,就如何自觉地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 展示律师在“三个维护”执业活动中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精神面貌,体现律师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特征。
  三、参赛办法、日期
  市直律师事务所直接向市律协报名,县、区属律师事务所请县、区司法局组织报名,演讲题目自拟。演讲比赛日期初步定于6月中、下旬。
  本次活动具体工作由市律协青年律师委员会负责。
  四、几点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认真推选参赛人员,精心准备演讲材料,确保演讲活动圆满成功。 
  2、演讲内容要围绕“党在我心中”这一主题,紧密结合当前律师工作实际,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
  3、请有关县、区司法局和市直律师事务所于6月5日前将演讲人员名单及演讲稿通过电邮传送至邮箱。

  附:“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此页无正文)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报:省律协、省律管处,市司法局
  送:凤台县、谢家集区司法局
  发:市律协凤台县联络组


附:

“党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规则

  一、参赛须知
  1、各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演讲活动有关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在赛前15分钟入场,中途不得退场。
  3、场内所有人员务必遵守赛场纪律,不随意走动,不迟到早退,对每一位选手的演讲都要给予掌声鼓励。
  二、评分标准
  (一)演讲内容(40分):
  1、主题(15分):必须紧贴律师行业职能实际,做到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
  2、材料(15分):材料要求真实、典型、原创、新颖,事迹感人、实例生动,具有个人特点。
  3、结构(10分):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晰、详略得当,论点、论据具有逻辑性和缜密的思维性。 
  (二)语言表达(50分)
  1、语音(20分):发音标准、吐字清晰、表达准确。语音规范20分,语音较规范17分,语音不够规范14分,语音不规范不得分,
  2、感染力(20分):语速恰当、声音洪亮、语调抑扬顿挫,节奏张弛符合思想感情的起伏变化,讲究演讲技巧,生动感人、有较强的现场感染力。
  3、熟练程度(10分):表达自然流畅,能较熟练地运用语言表达技巧。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扣0.1分。
  (三)综合印象(10)
  1、表情自然、情绪饱满,仪表端庄、穿着、举止得体,
  形体动作大方得体。
  三、评分规则 
  1、演讲比赛采用100分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
  2 、比赛由评委当场评分。前一位选手演讲完毕后,评委进行评分,评分后由计分员算出该选手的得分,在下一位选手演讲完后由主持人宣布前一位选手最后得分。
  3、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按小数点两位的平均数,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4、依照选手最后得分高低,确定得奖名次。
  四、比赛要求
  1、比赛采用自命题演讲方式进行,演讲稿内容必须围绕“党在我心中”主题,结合实际,突出亮点,主题鲜明。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采用站立式脱稿演讲。
  3、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4、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10分钟
  五、奖项
  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鼓励奖若干名。对领导重视、组织有力,选手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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