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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都市报】儿子车祸死亡索赔未果 琼中“法援”维权讨回49万元

【 字号   作者:王燕珍来源:南国都市报发布时间:2018-08-31 浏览:2254

  南国都市报8月30日讯8月28日上午,在琼中司法局便民服务大厅,来自新进农场联合厂的受援人玉某垂夫妇送来了一面“无私援助,情暖人心”的锦旗,真诚感谢县法律援助处和“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宋海燕律师对他们的帮助。
  据介绍,2017年6月,赖某光驾驶的货车与玉某垂的儿子玉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玉某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赖某光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玉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
  玉某垂夫妇平时靠打零工为生,玉某是家中的独子,此次事故给玉某垂家庭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其多次找肇事方协商无果,万般无奈之下,玉某垂夫妇来到县法律援助处请求援助。
  法援处受理后,当即指派“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宋海燕律师承办该案。宋律师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事故发生时被告赖某光属无证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极有可能据此抗辩其属于免责情形,于是宋律师开始积极收集证据,撰写法律文书,提交事故认定书复核申请书等,收到复核决定书后及时撰写民事起诉状及证据目录递交琼中人民法院。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该案历时近一年,经一审、二审法院判决被告赔偿437126.1元,加上刑事案件的和解部分赔偿款55000元,受援人共计获得492126.1元赔偿款。
  玉某垂称,后由于保险公司怠于履行给付义务,律师再次为他们代写申请执行文书,最终保险公司主动联系他们夫妇,49万余元赔偿款于2018年8月下旬全部赔偿到位。
  受援人玉某垂感慨地说:“儿子去世后钱也要不到,当时都不知道今后的路在何方,多亏了有法律援助无偿地帮助我们这些有困难的人讨回公道。”
  (原载于2018年8月31日《南国都市报》第11版)
  http://ngdsb.hinews.cn/html/2018-08/31/content_11_5.htm?from=singlemessage&isappinstalled=0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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