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贾静来源:淮南日报发布时间:2018-03-08 浏览:2270
大通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创新,以“协调、绿色、质量、服务”理念为引领,切实履行法律服务职责,提高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截至2月底,全区受理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案件72件,受援人回访满意率100%。
以“协调”理念为引领,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与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更新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基础数据库。积极与公检法等办案机关配合,完善刑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律师值班制度。
以“绿色”理念为引领,畅通法援申请渠道。本着便民利民的原则,构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绿色”通道,方便群众申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针对法律援助疑难案件特别是涉及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特殊案件当事人权益的案件,指派经验丰富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期更好地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以“质量”理念为引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制度,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控机制,加大案件回访、质量评查、旁听庭审的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以“服务”理念为引领,提升服务为民效果。严格规范服务职责,严格落实服务承诺,通过“三个优化”(优化环境卫生、优化服务态度、优化服务内容),“四个当天”(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当天律师会见)等措施强化窗口内部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用真情赢得群众的认可和信赖。
(原载于2018年3月8日《淮南日报》第二版)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