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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王永忠来源: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发布时间:2023-07-10 浏览:919
近日,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王永忠律师在淮南市大通区洛河镇人民政府组织下,在洛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培训活动。洛河镇机关全体人员、村(社区)“两委”人员参加活动。
培训会上,王永忠律师深入浅出、耐心细致地全方位、多角度解读《信访工作条例》,指出《信访工作条例》是全面规范信访工作的一部党内法规,是新时代信访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是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的基本遵循。《信访工作条例》明确了新时代信访工作“三个重要”的定位,即: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他还把《条例》与实践案例相结合,与村干部进行交流,对村干部提出的各类信访案件进行耐心解答。让村干部深刻了解新《信访工作条例》中明令禁止的行为,认识到《信访工作条例》既是保护群众权益的法宝,也是广大群众都必须遵循的规范。
通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集中宣讲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对信访知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依法行政、依法维权、依法合理表达诉求的法治意识。下一步,安徽志同律师事务所法治宣讲将继续深入全市各个乡镇、村(社区)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巡回宣讲,及时将党的信访工作的精神传达到每一名群众,切实增强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问题用法的意识,在全市基层营造良好的法治建设环境。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