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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作者:鲁娟来源:寿县司法局发布时间:2019-01-21 浏览:2379
寿县司法局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采取简化受理和指派流程、扩大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等措施,为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取得阶段性成效。2018年共办法律援助案件1167件,同比增长18.4%。其中刑事案件276件,通知案件辩护率100%,刑事案件扩大率50.5%。
一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衔接机制。主动做好与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看守所的工作衔接,切实保障刑事法援案件辩护律师的知情权、阅卷权、会见权、辩论权等职业权利。同时通过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会商通报工作,明确联系人员,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开通刑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盲聋哑人等开设刑事法律援助“直通车”,及时向承办机构送达指定辩护专用公函。
三是建立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评估体系。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情况开展督查,主动发现存在问题,确保刑事援助、律师值班等工作有序推进。综合运用质量评估、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办案部门意见和受援人回访等多项措施加强刑事法律援助考评。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双随机”模式抽查,做好案件跟踪监管和实时评价,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价体系。
四是提高法律援助人员业务水平。选聘优秀律师组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团,集中办理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水平,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旁听,对援助案件承办人的开庭表现、运用法律、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评价,对案件质量进行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主动报请集体讨论,以会代训,保证办案质量;组织线上线下培训,外出学习考察,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打造寿县法律援助特色品牌。
五是发挥法律援助站点作用。按照最高院、司法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优化看守所、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服务,明确职责和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值班律师解答法律咨询、引导法律援助申请等职能作用。重点发挥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优势,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并完善援助律师值班制,凸显法律援助在侦查起诉阶段的宣传实效。
建立刑事案件各部门衔接机制,保证全覆盖工作有效开展。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