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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全面启用律师事务所电子文书系统

【 字号   发布时间:2012-05-29 浏览:2055

  为进一步提高律师事务所信息化应用水平,加强律师事务所公函管理,日前,淮南市司法局决定从5月25日起在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含凤台县、各区属律师事务所)全面启用律师事务所电子文书系统。

  该局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非讼、仲裁案件过程中,需向公检法机关、仲裁机构及有关单位出具律师事务所公函时,必须通过电子文书模块出具公函,使用电子印章。同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电子印章“K”棒的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并制定相应使用管理规则;出具电子文书公函必须经过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批准,出具的电子文书公函要逐份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案号、事由、发往的机关、领用人签字。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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