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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2-12 浏览:1536
在我市开展的律师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中,广大律师、公证员深入到乡、镇及行政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讲法律,收到了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律师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深入发展,在各服务点宣讲法律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市司法局集中组织律师、公证员深入到农村基层,在县、区司法局大力配合下,全面开展法律知识巡回宣讲活动,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欢迎和高度赞扬。
2006年11月3日,“维权工作站”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知识巡回讲座在八公山区山王镇开讲。山王镇党政领导、区司法局领导和山王镇政府机关全体干部及丁山、毕岗等9个行政村村支“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共100余人参加了讲座。讲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展开,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土地政策演变,并对当前农村反映较为突出的有关土地方面法律知识进行了讲解。讲座的开讲,使全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知识巡回宣讲活动正式启动。
“乡亲们,农村土地承包法是国家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法律……”律师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声音通过有线广播传入田家庵区三和乡岭南村家家户户,这是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知识巡回宣讲队于2006年12月15日在岭南村村部通过有线广播对全村村民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广大村民由衷地说,党和政府把法律送到村里,在家里就能听到讲课,这样的活动我们欢迎!
2006年12月22日,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知识巡回宣讲队来到凤台县桂集乡进行宣讲。桂集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乡19个行政村村支书和乡政府机关干部全部到场。此次宣讲的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国务院《信访条例》,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高度评价。2007年1月17日,律师公证法律宣讲队在凤台县刘集乡举办了《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讲座。乡党委主要领导始终参加,听课人员认真做笔记,课堂秩序井然。会后许多同志主动向授课律师要名片,并纷纷要求这样的讲座要多举办。2007年1月26日上午,律师公证法律宣讲队在凤台县关店乡进行宣讲。凤台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芮学勇、县妇联主任袁萍、关店乡党委书记潘兵及县司法局领导到会。关店乡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全乡12个行政村村支“两委”干部聆听了律师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和《信访条例》讲解,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2007年1月26日下午,大通区孔店乡黄山中学操场内聚集了该校200多名学生,这是市律师公证法律宣讲队为该校即将放寒假的学生开设了一堂关于青少年犯罪与预防专题讲座。讲座引起了广大中学生的极大兴趣,他们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努力学习,争做一名德才兼备的好学生。孔店乡还准备结合此次讲座开展一次优秀法制作文评选活动并进行表彰。
2007年1月30日,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知识巡回宣讲队在市司法局副局长陆晞带领下在谢家集区杨公镇开展宣讲活动。宣讲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国务院《信访条例》展开。讲座对县、乡人大代表的产生、职权及职责的履行、保障和我国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地位、依法行政及信访工作等问题进行了讲解。镇领导和与会同志高度评价了律师讲解,并邀请市律师公证法律宣讲队再安排一期关于农村土地法律知识的专题讲座。
在服务新农村建设中,法律服务团的律师、公证员在各自服务点上,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宣讲法律38场。在此基础上,市司法局又集中组织开展了7场较大规模的法律知识巡回讲座。三个月来,法律宣讲活动受培训人员共达4000多人次,尤其是60个行政村的村支“两委”干部都受到了不同形式的培训。广大律师、公证员深入到农村基层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之所以能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市司法局领导有力,周密部署;二是县、区司法局通力配合,协调一致;三是乡、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主动;四是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认识到位,积极参与;五是律师、公证员认真负责,乐于投入。
下一步,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重新认识农村社会深刻变化的新形势,调整服务思路,改进服务方式,充实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为加快我市建设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作出新的贡献。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