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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律师公证“法律进乡村”活动综述

【 字号   发布时间:2006-09-27 浏览:1503

    我市律师公证服务新农村建设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活动于8月24日启动后,市司法局领导分别带领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进乡村”小分队,在县区司法局大力配合下,深入到乡镇集市进行法律宣传,积极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由衷欢迎。
    9月26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庆萱带队来到大通区上窑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台前聚集了众多农民群众,他们纷纷拿取法律宣传资料,还就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家庭婚姻等问题进行咨询,并得到了接待律师的具体解答,他们希望这样的法律宣传活动要经常下乡来,帮助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利益。周庆萱副局长当即表示,农民群众需要的就是我们要做的。他要求随行的法律服务团成员要将此项活动经常化、长期化,及时地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送到农村去,送到农民群众中去,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该片“法律进乡村”小分队还于9月7日在孔店乡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孔店乡、上窑镇等乡镇领导也分别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
    “开展‘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活动,是律师公证乃至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体现。我们一定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这是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谢家忠带队于9月12日、13日先后在潘集区架河乡、毛集实验区毛集镇进行法律宣传时提出的要求。在这二天活动中,农民群众纷纷来到宣传台前观看宣传展板,拿取法律宣传材料,并就土地承包、交通保险、邻里纠纷等问题向律师咨询。接待律师对每个问题都作了认真记录,并给予了详细解答。谢家忠副局长亲自走上街头发放宣传单,还分别与潘集区架河乡、毛集实验区毛集镇等乡镇领导进行了工作商讨。
    8月30日上午,市司法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万希胜率领律师公证“法律进乡村”小分队到田家庵区三和乡进行法律宣传,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闻讯赶来的农民群众十分踊跃,争先恐后地拿取法律宣传材料,并向律师提出很多法律问题,一时宣传台前人头攒动,摩肩接踵,接待律师应接不暇,场面热烈。万希胜书记作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他说,动员、组织律师、公证员送法下乡,把法律送到农民群众手中,是我们应尽之责,也是农民群众所盼望的。他要求,律师、公证员要把这件有利于农村、农民、农业的事做好、做实、做细。三和乡领导也同“法律进乡村”小分队一起参加了法律宣传活动。
    9月6日、27日上午,凤台县关店乡和八公山镇等集市中心,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法律进乡村”小分队队旗迎风飘扬,这是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局政治处主任岳岩带队的律师公证法律服务团成员深入到乡镇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在这二次活动中,当地农民群众纷纷来到宣传台前拿取法律宣传材料,观看宣传展板,前来咨询的群众也络绎不绝。他们一致认为,市司法局“送法下乡”实在好,在家门口就能得到法律帮助,希望市里的律师、公证员常下乡来。岳岩主任当即表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一项长期任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同样是司法行政机关一项长期工作,组织律师、公证员送法下乡将会长期坚持下去。法律宣传活动结束后,部分律师还专程深入到村级联系点开展工作。
    “我丈夫经常打我,但我又不想离婚。是你们帮助我解开了心头的困惑,我会依法维护我的权益”。这是由市司法局副局长陆晞带队于9月21日在谢家集区孙庙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现场一名中年妇女如是说。陆晞副局长要求接待律师将这名妇女作为义务法律帮助对象保持联系,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活动中,陆晞副局长在接受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将按照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高广在全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五个一”活动,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此前,陆晞副局长还于9月19日带队在谢家集区孤堆回族乡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为当地农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服务。
    走进农村乡镇,走近农民群众,“法律进乡村”法制宣传活动如火如荼深入开展。至此,市律师公证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已在10个乡镇开展了法律宣传活动,共赠送法制宣传手册近2000本,发放法律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待农民群众法律咨询500余人次,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反响。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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