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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6-07-17 浏览:1373
为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市司法局成立了有百名律师公证员参加的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并制定了工作方案。法律服务团的工作职责是,深入到农村基层,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义务为农村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农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团开展的活动有:担任乡镇和行政村法律顾问、送法进乡村、举办法制教育辅导班、联系法律帮助对象等8大项法律服务活动。市局要求,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和广大律师公证员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把为新农村建设开展的法律服务活动落到实处。
目前,法律服务团已确定了20个乡镇、60个行政村为义务法律顾问单位并落实到人。市局已具文报请市政府,拟召开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新农村建设动员大会。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