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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4-12-01 浏览:1416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更好地为我市民营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局与市工商联建立了律师工作联系制度。 联系制度活动的内容主要是:(一)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依法调解纠纷,并积极协联民营企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二)收集民营企业对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市局聘请杨开怀等六人为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监督员。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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