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业内新闻

市局与市工商联建立律师工作联系制度

【 字号   发布时间:2004-12-01 浏览:1416

    为进一步发挥律师作用,更好地为我市民营经济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市局与市工商联建立了律师工作联系制度。
    联系制度活动的内容主要是:(一)开展法制讲座、法律咨询,依法调解纠纷,并积极协联民营企业开展法律顾问工作;(二)收集民营企业对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三)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同时,市局聘请杨开怀等六人为我市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监督员。

(责任编辑:周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