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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号 大 中 小 】发布时间:2007-05-20 浏览:898
5月19、20日,省律师协会特别邀请了物权法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为我省广大执业律师讲解物权法知识。省律师协会《物权法》培训主会场设在省司法厅视频会议室,我市在市局视频会议室设立淮南分会场。
杨教授认为物权法的颁布是值得全国人民欢欣鼓舞的一件喜事,物权法确立了财产权利平等的精神,稳定了中国极其重要的土地关系,对群体关系做了细致规定,在担保手段方面的突破适应了国际商业需求,进一步明细了私权的保障。物权法的通过意味着中国有了完整的市场经济财产权体系。杨教授从物权法的立法背景讲起,介绍了立法目的,对《物权法》予以全文逐条讲解,并对有关法律名词和俗语予以解释,就实际操作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提出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方法。
参训律师一致认为,此次培训效果非常好,虽然是视频培训,却也是一次难得的机会。杨教授作为《物权法》的起草者,认识上比我们更高。对于《物权法》学习,有人认为有法条,了解一下就可以了,能逐条背下来就非常好了,但是,能背和能灵活操作运用是绝对不同的,杨教授的讲解,对于我们这些具体操作者,无疑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不但加深了我们的理解,而且在具体运用时也将很快就会找到切入点。
(责任编辑:周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