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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两件维权案件入选安徽律师代理消费者维权十大典型案件

【 字号   发布时间:2009-03-12 浏览:1066

  3月9日,由安徽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安徽省200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暨‘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启动仪式” 在合肥隆重举行。
  会议进行了消费维权信息发布,省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局、省消协等部门先后发布了全省打假维权、投诉查处等典型案例。
  省律师协会会长蒋敏代表省律协发布了“安徽律师代理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我市有两件维权案件入选。这两件维权案件是: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孔维钊律师代理的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使用“齐二药”假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杨全好律师代理的损害赔偿纠纷(幼儿在超市儿童乐园摔伤案)。

  附:入选案例: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使用“齐二药”假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代理律师:安徽震一律师事务所孔维钊律师
  2005年7月28日,受害人因丙肝到淮南某总医院住院治疗,即将出院时,病情却突然恶化死于急性肾衰竭。经查,医院使用了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批次亮菌甲素假药。受害人亲属经与淮南某总医院协商赔偿事项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受害人获得249932元赔偿。该案通过法院判决使得“齐二药”假药受害者及时得到赔偿,警示了用药安全的重要性,以避免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损害赔偿纠纷(幼儿在超市儿童乐园摔伤案)

  代理律师:安徽金天阳律师事务所杨全好律师
  2007年2月2日下午,淮南市未满四周岁的杨某在超市内的儿童乐园玩耍不慎摔倒,导致右臂骨折。当时其父母未及时向超市方面反映,便将杨某送至医院治疗。一周后,其父母与超市方面交涉赔偿事宜但遭到拒绝。经过一审、二审,法院终审判决由超市赔偿杨某25000元。该案的发生及处理警示了经营场所应高度重视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保障。


(责任编辑: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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